最近,国家环保总局通报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包括鄂尔多斯电力冶金公司2×330MW机组项目和鄂尔多斯金诚泰化工公司60万吨甲醇项目),并将四大电力集团和四个行政区域列入“黑名单”,启动“区域限批”、“行业限批”政策后,市环保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做了汇报,同时建议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近日,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市环保局的意见,责成市环保局就落实国家环保总局通报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规划环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事项牵头抓紧落实。
一、督促被通报的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市环保局2次派出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现场监督,要求鄂尔多斯电力冶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限期改正通知书的要求,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整改进度要每半月向市环保局报告1次,由市环保局转报自治区环保局和市人民政府。目前,鄂尔多斯电力冶金公司就脱硫装置工程完成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单位筛选、核心设备的选型。同时要求已停工的鄂尔多斯金诚泰化工公司抓紧进行环评及相关手续的报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二、积极推进规划环评。通过规划环评,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层次,从战略高度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系统研究相关规划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性,构筑有利于保护资源环境的经济发展体系,为项目审批创造前置条件,从决策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目前,经过市环保局积极争取,此项工作已列入国家环保总局第三批规划环评试点,市环保局已经编制了《鄂尔多斯市主导产业与重点区域规划环评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市环保局代市人民政府草拟了《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议市委、市人民政府继续将环保目标任务列入年度实绩考核目标,加大考评分值,评先创优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实行环保责任追究制。今年要把节能降耗和治污减排作为重中之重,以污染物减排、饮用水源地保护和“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打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等内容列入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从严考核,切实把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举全市之力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通过创模活动,切实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使鄂尔多斯真正步入经济发展、生态良好、文明和谐的发展轨道。目前市环保局已经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正在编制《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抓紧做好创模的各项前期工作。在创建过程中,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城市市容市貌整治等“六项综合整治”、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等“六大污染防治工程”、加强执行环评法、排污申报制度等“五方面环境管理”工作。
五、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目前市环保局正在以国家环保总局的通报为契机,对国家、自治区及我市近年来审批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再排查,坚决依法规范建设项目。今后将进一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持“以新带老”和“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的原则,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把好审批关。加强“三同时”管理,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制度,建立全过程跟踪管理机制,严把项目验收关,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实行部门联动,配合发改、经委等部门协同把好项目准入关,严防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污染的项目进入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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