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9日从自治区财政厅社保处获悉,自治区财政厅根据2007年新增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按照所辖466个苏木乡镇及地方财力状况,补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共932万元。
补助经费专项用于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宣传、检查、印刷家庭账户本、会计账簿、购置办公用品、计算机设备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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