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保证学生睡眠。”日前,自治区政府在结合自治区实际发出的“减负令”中指出,自治区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中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走读学生不得安排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得超过1.5小时。此外,学校要认真解决影响学生视力的采光照明、课桌椅等问题,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关心学生体质健康注意学生个人卫生,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以及正确的读写姿势。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考评、奖励学校和老师。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认真执行自治区中小学课程计划。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和体育卫生设施建设,稳定老师队伍,提高业务水平,改善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到2010年,所有学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体育课,认真组织好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坚持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课余文体活动和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让每个学生受到良好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学生身体素质明显增强,视力不良发生率明显下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