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从2007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目前自治区下达给呼市地区2007年秋季学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2305万元,已全部下拨到所属9个旗县区财政部门。
据了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07年秋季城市县镇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决定,从2007年秋季新学期开始,自治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为保证此项惠民政策的顺利进行,依据呼和浩特市未纳入“两免”范围的市区、县镇中小学生人数28.84万人(其中小学生人数18.40万人,初中生人数10.44万人),自治区下达给呼市地区2007年秋季学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23.05万元,其中免除学杂费资金1141万元,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1202万元,专项用于市内四区及五个县镇中小小学生“两免”所需资金。
据介绍,市区、县镇中小学实施“两免一初”政策后,今秋各学校已收取的学杂费全部退还给学生,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7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95元,自治区下达的免费教科书资金按补助标准(汉语授课:小学每生每学期48.76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00.51元;蒙语授课:小学每生每学期43.49元,初中每生每学期91.23元)发放到学生手中。
目前,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正在敦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时领取抓紧办理,并要求各旗县区要加强资金管理,坚持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确保受助学生利益不受侵害,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将检查各旗县区“两免”工作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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