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至今,赤峰市已有8.8万余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赤峰市各级政府一直把扩大就业作为民心工程抓实抓好,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减免税费等措施,积极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定额减免税费、发放优惠贷款等措施,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创建就业社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建立健全再就业援助机制,帮助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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