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从2005年率先在自治区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至今,已累计有17173名参合农民享受到医疗费补偿待遇,金额达217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乌海市先后下发了《新型农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新型农区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等多个配套方案,明确了参合农民的权利、义务和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管理机制。乌海市还两次提高报销比例,每次提高幅度均为10%,目前报销最大比例已由最初的55%提高到75%,住院封顶线由当初的1万元提高到现在的2.5万元。农民参合率从当年的72.6%增加到现在的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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