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呼和浩特市全面提高了优抚对象补助水平,并按时足额兑现了全市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人员、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金。截至目前,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补助金1272.5万元。
呼和浩特市对全市重点优抚对象不计家庭收入,按不同标准全部纳入了城乡低保范围,使他们享受双重生活待遇,按规定提高了优抚对象的生活补贴标准,城镇重点优抚对象平均每人每月补助189元,较去年平均每人每月增长了36元;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83元,比去年平均每人每月增长了23元。今年,呼和浩特市还对176名伤残人员进行了评残、换证、提等工作,保证了伤残人员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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