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称,最高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一年,恶性犯罪案件同比下降
“去年,全国被判死缓人数多年来首次超过死刑立即执行人数。”昨天(10日)下午,全国人大列席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与广东团代表共同审议“两高报告”时,向家乡代表介绍,去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26年后收回死刑复核权,经过一年的运行情况,这项司法重大改革已经实现了平稳的过渡,死刑的裁量标准得到统一。
收回复核权实现平稳过渡
肖扬说,“死刑事关人的生命,是以剥夺人生命的办法来惩罚最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如果不严格审查,对无辜的人追究刑责,甚至错杀、冤杀,会令法律蒙羞。”
肖扬介绍,《刑法》《刑事诉讼法》都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来特准。1980年,根据当时的社会治安的形势,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下发了部分死刑案件特准权。从去年1月1日开始,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
死刑复核权利回收经过一年的运转情况,肖扬评价说,这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实现了平稳的过渡,实现了死刑裁量的统一,防止无辜的人被错杀。
恶性案件同比明显下降
“大家一定都很关心,去年杀了多少人,但在这里,我只能告诉大家,判处死缓的数量,多年来首次超过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数量。”接着,肖扬用2007年各种爆炸、杀人、放火等恶性犯罪事件比2006年均有明显下降的一组数据,证明死刑核准权被收回后,运用多种形式打击刑事犯罪,依然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另据介绍,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通过多项具体举措,解决法院执行难的现状。
现场
“我完成了最后一项任务”
“大家好!”一句地道的粤语问候,让肖扬一张嘴就博得了全场的笑声和掌声。
昨天(10日),肖扬回到“广东团”,与家乡代表共同审议“两高报告”。作为土生土长的广东人,今年已入古稀之年的肖扬,回顾起自己的“人生之路”———
1990年,肖扬从广东调职进京,至今已整整18年。“从人民检察院,到司法部,再从司法部到人民法院”,肖扬说,“我非常幸运,见证了很多重大的历史事件,看到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我为自己能参加其中,并尽一点微薄之力,特别是有机会在最近10年以来,向全国人民报告人民法院的工作,倍感荣幸。”
“今天(11日),我完成了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最后一项职责、任务;现在,能与各位代表一起审议报告,我感到由衷地高兴。” (记者魏铭言)
法官准入门槛不能降低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延长法官退休年龄
有人认为,我国法官极度紧缺,而法官门槛又太高,应该降低司法考试难度。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认为,法官作为特殊的职业群体,准入门槛决不能降低。其他不少代表也持相同的观点。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也表达了同感,法院的人数没有变,资深法官由于退休越来越少。但尽管现状如此,王利明表示,目前司法考试的录取率已经上升到了20%,已经很高了,而且法官的职位对综合素质要求很高,门槛不能降低。
对于如何解决紧缺法官的问题,郑少三建议延长法官的退休年龄2-3年(一般是女法官45岁退休,男法官50岁退休)。
王利明还表示,应该加强东部法官派往中西部进行交流,缓解西部人才缺乏的难题。同时由于死亡复核权收回,导致最高院工作压力加大,他建议实行巡回审判,派出省级法院法官参与最高院的死刑复核工作。
高层回应
“门槛不高,是待遇太低”
对于一些委员提出的法院门槛过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表示,法院不是门槛太高,而是待遇太低。“我们作过调研,同样是法学毕业,当教授是当法官工资的两到三倍,而当律师则更多。要达到职业公认的保障标准,才能稳定法官这个群体。”
万鄂湘透露,最高法正在论证一个初步的想法,即全国的法官在能不能全部由专门的学校培训之后,带着编制来到法院,也就是法官学院收学生是包分配的。(记者殷洁马力)
问讯录像范围不扩大
贾春旺表示,仍限于职务犯罪,暂不覆盖其他案件
“案件问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目前仍只适用于职务犯罪案件,暂无“覆盖”其他类案件的可能性。昨日(10日),最高检检察长贾春旺接受本报采访时说。
“案件问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是最高检于2006年3月推出的举措,要求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讯问全过程实施不间断的录音、录像,以达到防止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等违法情形,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的效果。该项制度推出后,立即获得社会各界人士好评,但仍有为数不少的人希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能扩及至刑事案件等其他类侦查领域,公安等机关最好也能“同步录音录象”。
对此,贾春旺明确表示,基于各方面条件,现阶段“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适用范围不会扩大,仅以“职务犯罪案件”为主。
此前,曾有法律界人士提出,现行渎职侵权案的立案标准、查办范围均应扩大,以达到更好的追责、惩治效果。贾春旺对此表示说,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范围,仍将维持目前的标准,但“侦查力度将加强”。
五年履职期满,昨日河南代表团的审议临将结束时,贾春旺发言,“过去5年,河南人民选我做了人民代表,不仅有监督,更多的是扶植和帮助,对河南人民说声谢谢,”他说。(记者王姝)
司法救助今年将有条例
最高院副院长曹建明称,司法救助应该由国家来参与推动
对刑事案件受害人的司法救助有望有法可依。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为司法救助制订条例已经列入了议事日程,今年将制订相关条例。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尽管法院作出了判决,但由于被告人没有财产可被执行,被害人无法得到及时赔偿。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忠梅告诉记者,最早探索司法救助还是源于湖北的一个案例。“丈夫因为纠纷把妻子的一只眼睛抓瞎了,但他们家庭境况十分糟糕。被告根本没有办法对受害人作出赔偿。法院的判决只是给了受害人公正,如果经济上无法补偿其实是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
而目前各地法院都有探索通过自己的渠道来筹措资金,有的甚至通过节省自身经费来救助,法院自身的力量薄弱并具有不确定性。据了解,目前湖北省法院主要是通过地方财政和自身经费来进行司法救助。“我们希望未来社会也能捐助一部分,不仅仅是法院自己来努力。”吕忠梅说。
“但事实上,司法救助并不只是法院的事情,而应该由国家来参与推动。”曹建明表示,比如也有专家提出国家统一建立司法救助基金。从长期来讲,司法救助肯定是需要通过立法来根本保障,但立法本身比较谨慎还需要一个过程。(记者殷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