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保险金返还案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消协  2008-03-14 11:24 打印本页】  【字体:  
 

  2007年3月9日,张先生到呼和浩特市消协投诉:张先生于1月1日购买了一份保险,价值5万元。回到家后反复研究保险合同,感觉合同于保险工作人员所介绍的有误,因此找到保险公司协商退保。保险公司同意退保,但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扣除张先生的违约金5000元,经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向消协投诉。呼和浩特市消协接诉后立刻调查了解,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否认当时介绍的情况与合同内容有误,因张先生无书面或录音等证据,消协无法认定该工作人员有欺骗消费者的具体行为,但考虑到张先生在短期内就是、损失了5000元,还是对此事进行了调解,因张先生单方面违约,经多次调解,保险公司最终同意返还张先生1500元。这里提醒消费者在办理保险时一定要仔细看好保单内容后再办理保险,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关闭此页】编辑: 李中锋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蒙ICP证:0500048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