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一次历史性的转身
所谓“大部制”,就是按照大的职能领域,而不是按照工作类别、服务对象或者服务地域来设立政府部门。“大部制”能有效解决部门职能交叉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将有利于政府部门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以“大部制”为核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什么是“大部制”?推行“大部制”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解读大部制
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传递出一个关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信息:全会审议通过了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3月1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由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所作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3月15日,第五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
至此,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备受关注的“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改革,从原则设想到具体实现迈出了关键性一步。
这也是“大部制”的提法首次出现在中国,并成为全国上下关注的话题。
事实上,刚刚在中国成为焦点的“大部制”并不是一个新名词。据记者了解,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英国就首次提出“大部制”的概念,同时在内阁中组建被称为“超级部(giant department)”的大部门,扩大业务管辖范围,将多种内容和有联系的事务交由其管理。在英国推行“大部制”后,澳大利亚、日本、美国、法国等国家随后都相继推行了“大部制”改革,精简政府部门。通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这些国家的内阁组成部门一般在11-18个,远远低于我国28个部门的设置。
韩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韩国国会日前已正式通过了将现行18部4处的政府组织重组为15部2处的《政府组织法》修订案。根据该修订案,韩国新政府将可以减少5部、2处、1厅、5个委员会,成为韩国自1960年以来设置部门数量最少的一届政府。
有着多年对国外“大部制”研究经验的中国社科院欧洲所研究员董礼胜对“大部制”这样描述:所谓“大部制”,就是按照大的职能领域,而不是按照工作类别、服务对象或者服务地域来设立政府部门。具体地说,就是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在这一大部委体制下,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较广,职能综合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