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与台湾气候、地理相近,在农业合作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1997年,福建的福州、漳州成为大陆首批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2005年,实验区又获批准扩大至福建全省,正式成立了“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闽台农业合作渐入佳境。
据了解,截至2007年12月底,福建累计批准台资农业项目2012项,合同台资25.2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4.5亿美元,占了大陆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利用台资总量的7成以上。福建成为大陆对台农业合作的密集区和重要基地,也是大陆农业利用台资最多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