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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没钱,都搬新房
“我们以前住28平米的平房,今年四月份,一分钱没花被拆迁安置到48平米的新楼房。我们老两口儿做梦也没有想到还有这么好的拆迁政策啊!”6月27日,呼市玉泉区县府街的王大妈激动地说起拆迁安置这档子事儿。
和王大妈一样,呼市的所有拆迁户在首府都有了“安乐窝”。
从2003年开始,呼市政府按照以人为本、注重公平、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实行指导价与协议相结合的“拆一还一”政策,让老百姓居有定所。而对于拆迁户住新房超平米部分按低于房屋成本价的市场价结算。像呼市大召附近房地产每平方米980元;呼市高层建筑每平方米1500元,远远低于目前呼市商品住宅房每平方米2491元的均价。
对于低收入的拆迁家庭,呼市还实行保底加特别补偿政策。除了实行从2003年开始的最低补偿不少于2万元,回迁安置不少于50平方米的政策。呼市拆迁办还提请政府批准将最低补偿标准上调1万元,以求助的方式帮扶拆迁的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孤、老、病、残的特困家庭。
近几年,呼市“城中村”拆迁改造工程力度加大。针对这部分拆迁户,呼市在提高村民房屋拆迁补偿价格的同时,又充分考虑其后顾之忧,在生计安置上,实行“三转、三安置、一不变、一纳入”的“3311”政策,“三转”即将失地村民转为市民,子女就近转入公办学校上学,符合年龄要求的转入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三安置”即花园式住宅小区安置,建设商业房及组合式市场安置,并由村委会和区政府免费组织劳动技能培训,为被拆迁村民再就业创造条件;“一不变”即不改变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一纳入”即纳入社会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效地保护被拆迁户村民的利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内蒙古日报 文/李永桃 傅晓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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