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效显著
过去农民害怕贵的吓人的医药费,有病也不敢治,现在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不仅有病能够及时就医,有病也敢跨进医院的大门了。西菜园办事处北源村的农民焦猛今年61岁,他得冠心病到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治疗花了57890.26元,这好几万元钱,老焦心疼的不的了,可是令老焦没想到的是2007年他刚刚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然给他报销了6314.9元,能象城里人一样报销医药费,老焦高兴的不得了,他逢人便说:“这20元参保费花得可真值,亏得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我节约了这一大笔钱,要不然,对于我们家来说,这医药费的负担实在是承担不起呀。”
近年来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渐凸显,玉泉区、区政府充分认识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这既是一项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又是促进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大举措。2007年元月,玉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启动,玉泉区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组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在涉农镇、办事处和各行政村都成立了相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结合玉泉区实际,制定了《玉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玉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玉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玉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制度》及相关的条例和规定,以此来规范工作程序。在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方面,专门开设了基金专户和支出户。同时,乡级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全部开设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专用帐户,确保了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实现了合理管理、有效使用合作医疗基金。
切实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为了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审核、审查力度,玉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玉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诊疗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原则和条件,门诊、住院、转诊办法。同时为了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工作与监督管理,玉泉区还制订了定点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公开公示、举报投诉等相关制度和规定,规范医院行医,从而提高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查、审核能力,增强了医疗、报销透明度。
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报销工作,保障农民权益。2007年7月玉泉区开始着手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患者报销医药费工作积极做准备。2007年8月,玉泉区红十字医院开始报销工作,9月,三家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乡卫生院)开始家庭门诊帐户的报销工作,农民群众凭医疗证购买日常用药。由于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人员严格按照审核制度审查报销材料,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偿费的申请、下拨、发放,确保了报销工作正常运行。2007年,全区共为农民患者报销医药费358047.71元,其中为310名住院农民患者报销费用203047.71元,为门诊报销费用155000元。
笔者日前在玉泉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了解到由于这项政策真正让农民得到了实惠,大多数农民认为这项工作相当好、相当方便,他们祖祖背背靠种地为生,看病报销医药费,这是想也不敢想的事,所以他们特别支持这项工作,现在玉泉区2008年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工作已圆满完成,目前玉泉区常住农民为38276人,目前参合农民为35339人,参合率为92.3%。(张连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