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2日,新开河办事处卫生院工作人员打来电话称报案称:卫生院内有一位病人的病已经好了,但仍然住在医院不走,工作人员对其无可奈何。接警后,民警包永胜和傅曙光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病人是一位可怜的老人。在民警上前询问时,老人非常不配合,一句话也不说。两位民警开始对老人进行耐心的法律说服教育,经过再三劝导,老人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老人是辽宁省辽阳人,来到满洲里市打工,工作期间突然心脏病发作来到医院,由于初来乍到,工资又没有发,医疗费和住院费无法交纳,而厂方又不负责,于是老人只好采取了赖在医院不走的不理智行为。情况了解清楚后,民警将老人带到新开河办事处民政部门进行协调办理,此事也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