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刘湾派出所乔迁时向辖区内村委会“收取”了十余万元礼钱,引起当地村委会的强烈不满。对此,公安局商州分局纪委书记叶建国告诉记者,民间都有不成文的规矩,乔迁送个礼没有啥。(10月6日《阳光报》)
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刘湾派出所借乔迁之机,向辖区村委会摊派礼金,属于乱收费行为。不容忽视的是,没有合法收费依据的礼金,是真正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按程序上缴财政部门,还是纳入部门小金库或者被某些人中饱私囊了?这些不仅需要派出所自证清白,更需要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虽说村委会不敢得罪当地握有很多权力的公安派出所,但权力不能没有边界。现在,既然媒体已经曝光,纪检监察部门甚至检察机关就应该介入。我们不能指望派出所良心发现,主动吐出已经下肚的肥肉;也不能奢望发表“收礼是民间习俗”高论的纪委书记在公安部门内部自查自纠。而应该对乱收礼金行为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严厉问责。
进一步说,个案查处只能解决个案问题,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对商品化的权力与逐利冲动动手术,严管各种违法行政影响政府公信形象,加强公众舆论监督,让权力在合法的轨道上运行,用法律手段明令禁止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行为。如果不规范政府部门权力运作,严惩各种滥权行为,等到利用公权力寻租的害群之马演变成害人狼群之后,再谈监管、整顿,恐怕成了“水里按葫芦”。
□叶祝颐(武汉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