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笔者的同事回了趟老家,回京后,他讲了这样一件事:他的老家在河北某县城,他的一个亲戚,孩子刚出生就喝三鹿奶粉,虽然最近到医院检查后,尚未发现有肾结石症状,但有件事还是让这位亲戚耿耿于怀。
原来,孩子今年年初就曾出现了一些不良症状,同事的亲戚也曾怀疑是不是奶粉出了问题,便拿着奶粉到检测部门要求检测,却被告知要收几千元检测费。作为普通农民,他无奈放弃了,也因此让孩子多喝了几个月的三鹿奶粉。一说到这些,做父亲的就觉得很对不起孩子,后悔不该舍不得那几千块钱。
为此,笔者想说,为使产品质量更好地得到公众监督,有必要改革产品检测办法特别是费用收取方式。比如,借鉴法院审理案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的精神,规定如果某产品被检测出存在质量问题,检测费用必须由产品生产企业承担;同时加大政府投入,降低检测费用,少收费乃至于不收费,从而降低维权成本,确保老百姓的知情权。
□韩雪(北京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