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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司法部授予杨宏彦二级英模称号
内蒙古新闻网  08-10-22 10:04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去年入选全国十大法制人物提名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司法所所长杨宏彦近日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称号,5月6日,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主任尤俊臣赴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为杨宏彦颁发勋章,并代表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为杨宏彦送上了慰问金。

  从去年发现身患癌症以来,杨宏彦就与病魔展开了殊死搏斗,身体状况一度好转。记者去年采访他时,还与杨宏彦及其家人一起共进了午餐。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局长武涉平告诉记者,今年4月,杨宏彦的病情突然恶化。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15年来杨宏彦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为乌兰木伦镇广大牧民群众服务中去,实实在在地给群众办实事,替政府分忧解难,在群众中享有崇高的荣誉。他几乎年年是先进,当过市级劳动模范,当过自治区十佳司法助理员,他领导的司法所多次被评为全旗“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记者在他工作过的地方采访时,所到之处,听到的都是对他的赞扬和对他病情的牵挂。

  伊金霍洛旗司法局局长王子华告诉记者,从去年全市发出向杨宏彦同志学习的决定以后,全旗司法行政系统以杨宏彦同志为榜样,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别是各司法所的工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已经真正成为乡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成为老百姓的贴心人。

稿源: 法制日报  编辑: 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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