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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整的警示作用
内蒙古新闻网  08-10-23 11:13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今年以来,一些城市的房价出现了一定波动,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进入四季度后,不少地方接连出台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措施。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降低住房交易税费,促进、支持居民购房。

     房地产是涉及多个行业的重要产业,保证其健康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在前几年的大发展中房地产业出现了不少值得警惕的现象,一些地方为了提高财政收入,一味搞“以地生财”;一些地方简单用市场化的手段刺激社会需求,造成千军万马挤“买房一条道”局面;一些地方放任市场炒作,导致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没有只涨不跌的房地产市场,调整是对过热的纠偏。这也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培育一个更加成熟的房地产市场是涉及全局的大问题。由于这个市场在我国发育较晚,大家对市场规律性的认识还不够全面,保证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规范相对滞后,市场各主体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理顺。在市场过热的情况下,这些问题容易被掩盖,也难以形成共识。市场调整,正是清醒审视房地产发展面临问题的重要契机。

     当前,在各种因素叠加作用下,房地产市场降温,在少数城市还出现了价格较大波动,对此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但这种重视不仅要体现适时的政策调整上,更要体现在对行业发展的认识水平提高上,体现在引导能力的提升上。

     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市场调整本身就是一个课堂,要多从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去寻找应对之策。要研究保障房地产市场科学发展的新办法,以地生财、人为搅热房地产毕竟不是好办法。房地产市场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市场,住房保障的公共属性与房地产市场属性要一并考虑,不能顾此失彼。要把政府的注意力从刺激人们“买房住”转向保障人们“有房住”,多种渠道满足住房需求。医治房地产市场必须给出土地调控、法规约束、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的综合处方。

     这一轮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尚未结束,在对市场调整动向保持高度警惕的同时,各级政府及房地产企业都要善于从调整中汲取警示,努力让各级政府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能力在调整中得到提升,让房地产市场自身发展在调整中走向成熟。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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