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三次全国荒漠化沙化监测结果显示,内蒙古荒漠化土地比1999年减少2400万亩,沙化土地减少730万亩,土地荒漠化和沙化首次实现逆转。这是内蒙古防沙治沙事业的历史性突破。
内蒙古是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最集中、危害最严重的省(区)之一,境内有五大沙漠和五大沙地,沙化土地遍布全区12个盟(市)的90个旗(县),不仅制约着内蒙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且对京津等北方地区的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长期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和领导全区各族群众同风沙进行了不懈的斗争。1991年全国防沙治沙工程启动,内蒙古防沙治沙工作进入了科学规划、大规模治理阶段。据统计,1991年~2000年,完成沙区综合治理开发面积4421万亩。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国家相继启动了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退牧还草等工程,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把生态建设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确立了“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最重要的生态防线”战略目标,并把防沙治沙作为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大建设与保护力度,稳步实施各项重点生态工程。2001年~2005年,全区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6689.8万亩。
长期以来,内蒙古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治理方针,突出灌草型防护林体系建设,提出了沙区造林以灌木为主、乔灌草相结合的方针,有效地增加了林草植被,提高了防沙治沙成效。
内蒙古生态状况的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促进了沙区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传统农牧业的改造升级,解决了饲草料短缺问题,舍饲畜牧业快速发展。通过防护林、工业原料林、饲料林、沙生药用植物等基地建设,使沙区的牧、粮二元结构向林、粮、牧、经、饲多元结构转变。二是大力开展以灌草型为主的防护林体系建设,增加了地表植被,降低了沙尘暴强度,减少了沙尘暴危害。沙源工程项目区草原产草量提高0.5倍~3倍,牧草高度提高4.7厘米~2.6厘米,植被盖度平均增加50个百分点。三是促进了沙产业发展,带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促进了农牧民增收。2005年,全区农牧民人均林沙产业收入达到300多元。
大力发展沙产业,逆向拉动了防沙治沙。目前,内蒙古有山杏仁、沙棘、枸杞等食品、药品加工企业和沙柳、柠条等灌木人造板、造纸、柳编、灌木饲料加工厂等30多家,年创产值10亿元以上,解决了20多万人的就业问题,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农牧民防沙治沙的积极性,初步形成了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的局面。
为了巩固防沙治沙成果,内蒙古在加大建设力度的同时,一方面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然修复的功能,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自然恢复;另一方面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在工程治理区全面推行禁牧,在半农半牧区实行舍饲、半舍饲,在牧区实行划区轮牧和季节性休牧。目前,全区101个旗(县)生态项目区实行全面禁牧,禁牧、休牧和轮牧的草原面积达7.5亿亩。
多年来,内蒙古坚持把防沙治沙与地方经济发展、农牧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在经济发展中恢复生态,在生态建设中发展经济。确立了以重点工程为主体,以各类社会力量防沙治沙和义务植树为两翼“一体两翼”的防沙治沙格局,形成了全社会参与防沙治沙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后一个阶段,内蒙古将抓紧出台《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有政策措施,为沙治沙提供不竭动力。继续抓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并把防沙治沙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牧民增收紧密结合起来,与禁牧舍饲、生态移民、小城镇建设、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等结合起来,坚持生态优先,实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内蒙古的防沙治沙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