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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救楼市尚待力压灰色成本
内蒙古新闻网  08-10-24 11:37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首次购房契税下调至1%、首付降为20%、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等一揽子救市举措,从11月1日起实施,揭开了中国政府救市的序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志刚近日受到“双规”,据称与其担任财政部副部长期间为直系亲属以极低价购买房产有关。该案已牵涉京城房地产、会计行业的数名人士。可见,政府要减税让利惠民,强力挤压楼市灰色成本任重而道远。

  笔者是反对救楼市论者,尤其反对政府让利于房地产开发商。我认为中国楼市价格虚高问题并未真正解决,更无崩盘的迹象,倒是相反。据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李晓超介绍,今年前三季度,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5%(9月份上涨3.5%),涨幅比上年同期高1.8个百分点。以经济学家易宪容先生所论,2007年其实是房地产泡沫较大的年份,不仅让房地产市场赚得盆满钵满,而且使房地产相关的产业也出现前所未有的繁荣。动辄万元每平米的房价,不仅严重与国民收入和可消费能力严重背离,而且成了公众屡屡诟病的暴利行业之一。

  在笔者看来,中国楼市即使降价也是必然趋势,符合经济发展正常的规律,是可喜的理性回归,值得欢迎,不值得忧虑。

  鉴于楼市成本与利润间的巨大悬殊,笔者就曾撰文指出,减税让利于民当从房地产市场开始。北京社会科学院《北京蓝皮书之社会发展报告》分析称,国家各项税收理论上要占商品房销售价格的约1/3,再加上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费用,约占销售价的2/3。以至于一些热点地区和城市,房地产业对地方GDP的贡献率高的可达1/4到1/3。其中一块是高昂的地价。《2007年中国城市地价状况分析》认为,2006年、2007年住宅地价占住宅房价的比例分别为25%和23%。虽然与国外相比这一比例并不算高,可与中国国民收入水平相较,仍显得高不可攀。同时,在房地产经营环节,国家和地方税收十分繁重。房地产业涉及包括营业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12个税种。从媒体不断披露的事实看,各地房地产业的税种不下二十种。以至于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袁超说:“房价有下浮50%左右的空间。”

  更应看到,在楼市畸高价格中有相当大的一块为灰色成本。在项目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都有可能存在索贿受贿等行为。比如,“协议出让”便是寻租的沃土。一个房地产项目从签定意向、选址试点直至销售,可能存在数十道环节。除了人们熟知的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外,还需经过人防、消防、环保、地质勘探、园林、卫生防疫、交通、市政等职能部门的审批或备案,而“有公章之处,就有滋生灰色成本的可能”,重庆庆业集团总裁伍继延说,“花费主要针对具体办事人员,少则几千,多则几万。”也有的像朱志刚那样,利用职务之便,以亲属、朋友的名义,从开发商处打折购房,或转手出售牟取暴利。灰色成本究竟多大程度上提升了房价?开发商决不会自己为灰色成本埋单,最终都要转嫁给消费者。

  是故,2007年上半年,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八部门联合开展了楼市专项治理,矛头直指人们深恶痛绝、房地产领域日益严重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被誉之为一场“楼市清污”行动。”朱志刚被双规,再一次告诫我们,严打官商勾结,挤压楼市“灰色成本”,将是一场持久战,决不可抱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刘效仁)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安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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