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14日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高度评价农村改革二十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创造的丰富经验,指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人民公社,突破计划经济模式,初步构筑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经济体制框架。这个根本性改革,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带来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性巨变。决定按照十五大确定的部署,从经济、政治、文化三个方面,提出了从二十世纪末起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坚持的十条方针。决定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要在这个基础上,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农村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