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于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而言,这是一束报春花,是新年新春的好消息。
人们还记得,去年年初,所谓民营企业“原罪”问题的争论铺天盖地。紧接着,由“郎顾之争”引发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由“铁本事件”引发的宏观调控是否针对民营企业的问题,等等等等,让不少民营企业家心存疑虑,或多或少地产生了一些思想压力。所幸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地领导坚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大政方针,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方式,一再强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民营经济保持快速稳定发展的态势提供了坚实的保证。初步统计,2004年1月-11月,我国新增私营企业77万余户,新增私营企业注册资金1.7万亿元,民营经济在创造财富、增加税收、解决就业等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贡献,迈上新的台阶。
与去年年初的情形相比,今年民营经济的开局吹来一阵清新之风,显现出一种可喜景象。在国家首次表彰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之后,今年元旦刚过,全国工商联领导与民营企业家一道去看望企业员工,拉开了又一轮“关爱员工,实现双赢”活动的序幕。积极开展类似活动,表明民营经济正在主动出击,主动寻求更为和谐、更为健康的发展之路。同时也表明,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更为稳健、更为成熟的阶段。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即将出台,呼应了现阶段民营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选择在新年之初讨论并原则通过这一文件,给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即民营经济的发展对国家经济发展所能起到的作用无须争论,也毋庸置疑。有迹象表明,这一文件强调要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实行一系列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尽管文件的有关细节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仅从“三个环境”的政策要求来看,这一文件已经点出了问题的关键,说出了人们的心里话。因而,这一文件的正式颁布值得期待。
“有了好的开局,事情就成功了一半”。我们希望这个美好的愿望能成为现实。我们相信,随着新政策的出台,民营经济将得到更令人满意的外部环境。我们坚信,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的过程中,民营经济的发展一年更比一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