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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记录我国关于农民工政策变迁
内蒙古新闻网  08-11-19 15:29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图为东莞市厚街电子厂的工人在为外商组装双卡式收录机。(摄于1987年3月22日) 新华社特供本报图片

  在总结中国经济迅速腾飞的原因时,经济家们一定会提及廉价的劳动力。

  是的,他们是廉价的劳动力,他们曾经是农民,他们到城市务工,他们是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源。

  这个国家是如此地需要他们,可在最初,他们得不到足够的善意。

  他们被称为“农民工”,之前的名字是“民工”,这是相对国家正式工人的一种说法——他们只是非正式的工人。

  好在,那个时代已经渐渐过去。

  走出农村

  1987年的春夏之际,在经历了中考的失利和近一年的复读后,19岁的陈刚不想继续父辈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贫困无趣的生活。他打算去外面开开眼界,找个挣钱的路子。

  那一年,在亲戚的介绍下,陈刚离开四川眉山仁寿县老家,来到了成都的一个建筑队做小工。

  第一个月的工资是38元5角钱。拿到工资后,陈刚花了12元钱买了条好烟送给了师傅,并开始向师傅学习电工技术。两年后的1989年,还是跟着这个师傅,陈刚来到了深圳,成为一个普通建筑工地上的电工。

  那时候的深圳到处是芦苇和荒地。在陈刚到达深圳的前一年,已经成立八年的这个经济特区,刚刚被国务院正式批准在国家计划中包括财政计划实行单列,并被赋予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正因为此,像房地产开发、市政基础建设等领域,向广大的县乡镇村的富余劳动力敞开大门。众多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加工企业,大量吸纳着经过简单培训就可以从事熟练劳动的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青年。

  在农村,大量像陈刚一样的年轻人谋求着离开土地。1984年,中国第一次出现了农民卖粮难的问题,农业生产的收益下降。而之前在农村推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大量农民不再仅仅围着土地转。农村劳动力急需吸纳机构。

  几乎是一拍即合,大量愿意吸收农村劳动力的南方企业,和大量一膀子力气而无从换取金钱的农村青年,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在1984年,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在所长费孝通的带领下正在进行小城镇研究,该课题组的张雨林教授在《县属镇的农民工》一文中,把从农村出来、进入城市的工人,第一次称之为“农民工”。

  根据统计,上世纪80年代末,深圳农民工主要来自四川、江西、湖南、广西、贵州。其中,像陈刚一样的四川农民工占绝大多数。

  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到了深圳以后,陈刚先在工地上干了半年多,由于不适应当地潮湿闷热的环境,加上经常要进行高空作业,在老乡的介绍下,陈刚跳槽进入南山区的一家电子厂,在流水线上做装配工。1990年前后,刚刚生产完的妻子也来到南山,陈刚在一家制衣厂给妻子找了一份在车间做成衣的工作,每月工资几百元。

  “进厂”曾是那个年代一个非常时髦的字眼,尤其是对那些刚刚走出农村的打工者而言。“包吃包住”这样的字眼,更使广东等沿海省份的城市汇集了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壮年劳动力。

  “我老婆的情况和〈外来妹〉里面演的一模一样”,陈刚说的《外来妹》是当时一部在央视热播的电视剧。这是第一次以电视剧的形式,反映广东地区外来打工者生活,在全国引起轰动,使得“打工仔”、“打工妹”这些带有强烈粤语色彩的称谓流行全国。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乡镇企业、尤其是沿海地区的乡镇企业大发展,使得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进入一个高潮期。其后的两年,每年的农民工数量成倍增长。

  而来到了外面的世界后,在用劳动换取金钱的同时,陈刚也感到很无奈。

  陈刚说,像他这样的进城农民工,需要登记办理暂住证等多项证卡,交手续费,年年验证审核,年年交费。“连上街都要五证俱全,随时会被查证,少一个就被罚款,甚至遣返”。

  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在2000年的各大报纸上,曾刊登了当时北京市劳动局的规定,超过100种行业限制或禁止雇用外来工。

  北京市教委曾公布过一个《子女等同北京户口的八类人》的通知,这八类人包括原北京知青、博士后,甚至具体到中建二局一公司的职工。外来打工者不在其中。

  陈刚说,他在深圳打工期间,换过五六个公司,没有任何一个厂家和他签过劳动合同,更别提保险、补助、体检等社保福利。工作时间、强度就只看老板一句话,还经常被恶意拖欠、克扣工资。

稿源: 京华时报  编辑: 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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