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通辽市直接从事旅游业的人员有5万多人。近年来,随着开办农家乐和牧家乐的农牧民增加,再加上到旅游景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在农牧民鼓起来的腰包中旅游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几天前,通辽市旅游局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改革开放30年来,内蒙古逐步形成了由各级旅游发展规划、景区开发建设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构成的较为完善的旅游规划体系,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促进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旅游资源开发走上了和谐、健康的发展之路。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于1978年成立,当时全区仅有的旅游景点是包头市达茂旗希拉穆仁旅游景区,当年的游客接待量仅为2000多人次。随着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旅游业的重视加强,各旅游景区及其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全区旅游业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迈入快速发展阶段,不仅增加了旅游收入,也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2001年~2005年,全区旅游招商引资协议投资额累计为323.43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20%。仅2007年,全区就接待国内外游客3057.6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90.77亿元。按照自治区旅游总体规划,到2010年,全区接待入境游客将达13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有望达到6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将达350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有望达到460亿元,将直接带动2000户以上少数民族和贫困家庭通过开办家庭旅馆、乡村旅馆、家庭生态农牧场脱贫致富。
十五以来,内蒙古的草原、沙漠、边境、民俗风情旅游资源得到全面开发,开发规模和档次有了显著提高,文化内涵明显增加,服务质量大为改善,出现了成吉思汗陵、响沙湾等一大批能够在全国打得响、代表内蒙古草原旅游形象的精品旅游景区。此外,温泉疗养、森林、冰雪、文物考古、自然生态等旅游资源以及红色旅游资源的开发正在全面展开,产业联动效益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