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笑话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时政会议专题 >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 学习部署 正文
内蒙古工商局28条措施促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内蒙古新闻网  08-12-25 10:02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为了更好地促进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自治区工商局日前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根据自治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关注民生、促进经济增长的要求,制定并出台了《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意见从积极增加市场主体总量、提高市场主体质量、努力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服务城乡统筹发展、提升群众消费信心5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

  目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自治区的市场主体也正经受着考验。为此自治区工商局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放宽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同时努力提高市场主体质量。如放宽企业出资范围、放宽经营范围、放宽企业年检要求、简化登记注册手续、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能等措施,都将对增加市场主体总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该意见还要求全区各级工商部门要尽心尽力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通过开展股权出资试点工作、发展多种形式融资渠道以及减免部分行政性收费等措施,帮助企业克服当前困难,保持健康发展。各级工商部门要努力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培育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做好合同帮农工作,促进合同农业发展;推进农产品商标战略,发挥商标富农作用。

  全区工商部门还将进一步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严厉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引导群众安全消费;加大对不合格商品的市场清查力度,督促下架、召回,避免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继续流入市场。同时继续扩大城乡12315维权网络的覆盖面,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提高消费纠纷和维权申诉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能力。(封迅 王军)

稿源: 北方新报  编辑: 赵文萃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