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建设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城镇建设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迅猛发展,城镇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城镇空间布局优化,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
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全区把加快城镇化进程确定为重要战略之一,提出了新的工作思路。2007年与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相比,全区城镇化率增长了28.4个百分点,城市数量从14个增加到20个,城镇人口由397.5万人增加到1206.14万人,初步形成了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为龙头,以盟市所在地等地区性中心城市为支柱,以旗县所在地及重点镇为支撑的城镇体系框架。
二、城镇规划建设不断加强
自治区将城镇规划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城镇规划编制。到2007年,全区共编制村镇总体规划3473个,占全区村镇的31.41%;完成了10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撰了供农牧民建房时选择使用的《内蒙古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小康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图集》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小型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图集》。村镇规划的全面编制和不断完善,推进了村镇建设的发展,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建设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进展良好
从2002年到2007年,自治区城镇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全区累计完成城镇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552亿元,超过建国以来到2001年全部投资的总和。仅“十五”时期,全区就累计完成城镇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437.4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近5.5倍。2007年与2002年相比,全区城市(镇)自来水普及率提高3.4个百分点,达到80%;燃气普及率提高12.6个百分点,达到59%;人均道路铺装面积提高17.4个百分点,达到10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4个百分点,达到22%。2007年已建成运行的垃圾处理场11座,污水处理场28座,处理能力分别达到6013吨/日和125.45万吨/日,与2002年相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13.9个百分点,达到34%;污水处理率提高18个百分点,达到52%。
四、住宅与房地产业快速发展
“十五”以来,全区房地产业进入全面加速发展时期,2001年到2007年,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1328.11亿元,是2000年以前全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的5.98倍;商品房竣工面积每年以24.51%的速度增长,累计竣工商品房屋6463.25万平方米。2001年到2007年,全区累计销售商品房屋6639.72万平方米,年均增长34.19%。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07年,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超过500家,从业人员近2万人;实行物业管理项目1788个,管理房屋面积6622.16万平方米,1998年以来新建的住宅小区基本上全部推行了物业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稳步推进。1998年到2007年,全区共建成4584.4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57万余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到2007年,全区12个盟市和所有旗县(市)都出台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已投入资金3.16亿元,新建(含收购)廉租住房17.6万平方米,向30048户提出申请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其中享受发放廉租补贴的家庭26748户,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3300户,基本实现了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
2007年,全区实有房屋建筑面积达40449.40万平方米,是1978年的17.2倍;全区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大幅增加,2007年达到28.9平方米,是1985年的5.6倍,基本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五、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取得新成就
新世纪以来,自治区政府在总结建筑业多年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快全区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并废止了一大批与改革和发展不相适应的制度办法,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使建筑业企业改制面达到99%,改制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截至2007年,全区建筑企业已发展为1094家,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39万人,当年完成增加值411.89亿元,实现利润33亿元,同比增长50%,建筑业整体效益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区建设工作的奋斗目标和主要措施。
结合建设部《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及自治区实际,到2010年,全区城镇化率达到55%,城建固定资产投资当年完成240亿元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平方米,村镇建设完成投资80亿元,建筑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主要措施:一、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着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三、大力发展建筑业,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四、以政策引导和科技创新为支撑,全面推进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