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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优秀农民工享受优先准予落户政策
内蒙古新闻网  08-12-26 11:23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记者12月18日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已发出通知,准予内蒙古受国务院表彰的20名优秀农民工享受优先落户政策。

  为了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亲切关怀,激励广大农民工自强不息、奋发有为、争当先进,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应准予优先落户。农民工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由原籍所在地迁入就业地。(文/庞俊峰 高鹏博 唐永清)

稿源: 内蒙古日报  编辑: 赵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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