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近日,国家、自治区、各盟市和旗县市区共安排救助资金近1.07亿元,主要解决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据了解,今年自治区部分地区先后发生黄河决堤、干旱、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为确保灾区群众的冬春生活,自治区政府从自治区主席预备金中拿出2721万元,下拨给受灾较重地区。同时,各盟市、旗县市区财政配套安排2266万元,用于当地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国家下拨5700万元冬春灾民救助资金,近日已经下拨灾区。此外,灾区各级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受灾群众通过劳务输出、互助互济等形式,开展生产自救。
另据了解,今年内蒙古因黄河决堤、干旱、洪涝、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受灾的人数达到862.8万人,因灾死亡64人,紧急转移安置2.26万人。(通讯员 康文彪 实习记者 郝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