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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实施十项民生工程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
内蒙古新闻网  09-01-13 10:55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隆重召开。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实施民生工程,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受到各族群众的热烈拥护。今年,尽管财政增收难度加大,但自治区用于民生的投入将进一步增加,自治区本级财政为此将新增投入18亿元,着力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实施“十项民生工程”。

  “十件实事”是: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人均每月提高30元,保障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农村牧区低保标准人均每月提高15元,在此基础上对牧民低保补助水平再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标准提高10%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达到380万人以上;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按常住人口计算力争达到95%以上,适当提高参合农牧民的住院报销比例,适当提高牧民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安排资金3.4亿元,对困难家庭大中专学生进行资助;安排农牧业保险补贴资金6.6亿元,惠及200多万农牧户;解决1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取消地方制定的收费项目108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6亿元。此外,在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扶贫开发、教育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组织实施“十项民生工程”,推动民生工作由应急解难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赵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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