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坚持以为本,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职工。在集团公司二届五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司将增加职工福利性收入列入为职工办的十件好事、事实之中。
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市场配置步伐,使住房配置体系更加趋于公平、合理,包钢以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的相关政策为指导,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首先,在兼顾职工利益和企业资金承受能力的原则下,会议表决通过了《包钢职工住房工龄补贴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已有涉及59家单位的近6万职工的住房个人资料通过初审和复审工作,离退管中心成为首家初审和复审单位。各单位的职工住房工龄补贴在2009年12月31日前将全部发放完毕。其次,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创了“对冲还贷”业务,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当期就能用于还贷。截至目前,使用“对冲还贷”业务的人数占还款人数的61%。第三,为进一步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提高职工购房能力,重新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数和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来的10%上调至12%,由此职工的月平均缴存额外负担由每月224元增至468元。仅此一项,公司在住房公积金方面年新增支出96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