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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委员:建立大病救治保障机制
内蒙古新闻网  09-02-26 17:42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百姓经常“谈病色变”,如果一个家庭成员患了癌症,整个家庭都会因救治陷入经济危机。因此,重大疾病社会保障成了乌鲁木齐市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

  2月5日,由九三学社乌鲁木齐市委会递交的提案《关于建立重大疾病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议》引人注目。建议说,重大疾病治疗周期长,费用高,患者彻底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由此因病致贫。现行的公费医疗体制不包含重、特大疾病的统筹,一些重大突发疾病的费用就成了医疗空白。

  委员建议,重大疾病救助保障应由政府、医疗、慈善等部门合作,设立专门的救助机构。面向全社会,落实救助保障工作的各项措施。由财政拨款专门建立救援基金,明确哪些疾病属于“危及生命的重、特大疾病”,只要确诊属于应当救助病种的患者,都可以申请救援基金,经过审核后进入援助程序。这笔款项直接拨付给治疗医院,接受财政审计,同时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经费方面,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拓宽社会慈善、个人积极参与的多方面的筹资渠道。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使重大疾病救助保障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明确社会各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将城镇居民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并将医保的一部分拿来作为体检费用,让居民养成定期体检的习惯;强化社会对重大疾病的救助体系建设,将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线以下的困难群众全面纳入低保范围;完善城乡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机制,保障临时发生生活困难家庭居民的基本生活。

  最后,就是要建立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救助基金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救助基金为补充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重大疾病救助的全覆盖。

稿源: 中国网  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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