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笑话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时政会议专题 > 2009年全国政协会议 > 提案集萃 正文
民盟上交提案:建立平准基金稳定股市
内蒙古新闻网  09-03-02 13:14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民革本次上交了《关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司制改革的建议》,而民盟则要上交《关于建立平准基金法律制度稳定股市的提案》,该提案明确指出,建立并逐步完善平准基金(或称干预基金)的法律制度,以此减轻外汇、股票、黄金、石油等重要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已是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

  鉴于不同市场的平准基金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根据我国现有国情,目前更适宜制定一部适用于所有市场的平准基金法。民盟建议平准基金的资金来源应当全部或者至少主要来源于国有资金。此外,平准基金管理人应当是一个由国务院总理或主管经济工作的副总理、国资委和市场监管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正职负责人、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的临时性组织。托管人应当由中国人民银行担任。

  此外,为了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民盟在《关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提案》中建议“完善金融监管立法”,包括加快期货、信托领域的立法,尽快制定《金融监督管理法》,以及建立适应金融创新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合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成立与人民银行并行的金融监管局,隶属国务院领导,或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划归中央银行,成立央行领导下的金融监管局等等。

稿源: 人民网  编辑: 李中锋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