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扎实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举国欢庆,举世瞩目。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围绕确保60年大庆各项活动的绝对安全展开。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区经济发展产生了比较明显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责任重大,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任务艰巨。全区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提高综治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发展中确保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综治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按照中央关于当前各项工作都要“一心一意保增长,千方百计保民生,全力以赴保稳定”的总体要求,着力转变综治工作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综治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综治工作依法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驾护航,确保内蒙古的和谐稳定。要深入探索在开放、动态的社会环境下做好综治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丰富综治工作内容,拓展综治工作领域,破解综治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落实到综治工作的各个环节,把不断改善治安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作为衡量综治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自觉把人民群众最盼望、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作为加强综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定不移地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防、建、管、教、改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既要总揽全局,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又要抓住热点,解决难点,实现重点突破。
二、以开展社会治安排查整治活动为切入点,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及时排查梳理涉及房市、股市、企业停工破产、规模性裁员、农民工返乡等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因金融危机、经济放缓产生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重点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视关心群众疾苦,更加重视做好理顺情绪、安定人心的工作。要建立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实行县级领导大接访,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化、常态化。各级领导要更多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情况和信息,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善于把个案分析与全局研判结合起来,把本地的问题与全区、全国的情况联系起来,找准问题的根源,切实把防范措施跟上去,把工作力量跟上去,防止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使个体矛盾演变成群体矛盾,让小事情发展成大事情,个案炒作成热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把握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置和特殊状态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一定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查清原委、掌握政策、讲究方法,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又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既坚持对违法者依法处置,又积极疏导群众情绪,不能消极观望、回避矛盾、推卸责任、贻误时机。
三、以推进“严打”斗争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着力点,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掌握敌社情变化的规律特点,适时开展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的“严打”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切实做到老百姓最痛恨什么就打击什么。抓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尽快改变一些地区、部位治安混乱局面。当前,要继续巩固“冬季风暴”专项行动成果,有针对性地展开春季治安攻势,保持全区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下大气力解决好防控力量、防控措施、经费投入等问题,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大力发展保安服务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治安巡逻队、治安楼栋长、治安中心户长、平安建设(治安)志愿者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关指导监督的群防群治工作模式,更好地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平安建设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总结“平安奥运”经验,充分发挥首都“护城河”作用,大力实施平安稳定创建十大工程,深入开展平安苏木乡镇(街道)、平安嘎查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企业等各类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实效。
四、以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深
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中央编制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将人力、物力、财力、注意力向基层基础建设倾斜,确保苏木乡镇(街道)综治工作有组织、有经费、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制度规定、有活动内容,进一步打牢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根基。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综治委(办)建设,强化领导、充实力量,配齐配强主任、专职副主任和专职干部。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全面推广建立苏木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整合公安、司法行政、人民武装、民政、信访、工商、城管、土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安全生产等基层维护治安、排调矛盾、维护稳定工作资源和力量,形成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作联动的工作平台。继续加强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和村(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建设。加强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综治工作力量建设,进一步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覆盖面。加大基层基础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中存在的其他突出困难和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全面落实
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是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始终牢记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坚持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个工作大局出发,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自觉地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问责。要经常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及时研究掌握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以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为基本框架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确保职责清楚、责任明确、任务具体。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出现影响社会治安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