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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政府国家企业三方让利降房价
内蒙古新闻网  09-03-05 17:49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在3月3日下午的政协会议开幕式上,全国政协委员、恒大地产董事局主席许家印提出,地价、税费和利润是构成房价的三大关键因素,如果采取措施让政府、国家、企业三方让利,将从根本上杜绝房价飞涨、购房成本被无限转嫁给购房者的现象,有利于真正降低并稳定房价。

  “高昂成本转嫁至房价”

  许家印指出,目前各城市土地成本占房价的平均比已达30%左右,“房地产企业将这一高昂成本转嫁至房价,推动了房价上涨”;其次,目前房地产开发环节征收的税费成本占到房价的30%-40%,这些将直接转嫁给购房者。

  “目前国际公认的较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在4-6倍之间,但是我国的房价收入比平均为15倍,个别大城市更高。”许家印说。

  “企业利润大可多征税”

  许家印建议,在土地招拍挂中,地方政府不但要控制地价下限,还应考虑控制地价上限。一旦两家(含两家)以上开发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土地出让即告流标。前提是保证充足的土地资源,确保土地市场供需平衡。

  他还建议取消大部分不合理税费。例如按企业毛利润30%-60%清算并实行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属人工增值,可直接取消,改为以企业净利润计算的“地产税”。粗略估算,仅此一项可节省企业开发成本17.4%。

  此外他称,国家控制企业利润在一个合理的区间,一旦企业利润超过这个区间,国家将加大税收征缴额度。

  业界观点

  “国家控制企业利润是倒退”

  业内人士认为,三方让利操作有难度

  中国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顾云昌认为,许家印的建议有其道理。但其中让地方政府对地价进行控制,恐怕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因为这将影响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及当期GDP;税费方面,国家已经在交易环节减免了许多税费,贷款利率也下调了。但土地增值税是取消还是调整,需要税务部门认真研究;此外,企业利润国家不能去控制,那将倒退为计划经济模式,利润应由企业根据自身能力和市场判断,进行控制。

  对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楼盘,其利润究竟有多高,顾云昌表示要看其拿地的时间,如果是在2004年以前拿地的,则其利润很高,如果是2007年拿地的,则是否赚钱都不一定。 (记者张晓玲李立强)

稿源: 新京报  编辑: 赵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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