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条件下的特殊办法
“我一直觉得,农村这个非常重要的消费群体被我们长期忽略了。”接受北方周末报记者采访时,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流通产业室主任宋则感慨。
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工程在全国全面铺开,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政府将采取财政补贴、品牌准入等措施推动家电产品走进农民家庭,启动农村消费。购置“下乡”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等四类产品的农民,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发放补贴。按四类产品总价不超过7500元的标准计算,每户农村消费者最多可获补助975元。据测算,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实施4年,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4.8亿台,累计拉动消费9200亿元。
而获准“下乡”的苏宁电器获益良多,苏宁电器总裁孙卫民此前对媒体袒露:“这对于面临出口下滑和内需下降的家电业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与“下乡”的家电同样风光的是消费券。
虽然成都向困难群众发放3000多万元消费券之举早于杭州1个月,但杭州消费券仍因数额更大、覆盖更广引发广泛关注。
2月9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成都、杭州等地发放消费券,对拉动消费已经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是“在特殊的条件下采取特殊的办法,是一项比较可行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