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中国户籍问题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
户籍法难产在哪里
北方周末报:公安部发言人武和平近日表示,公安机关对户籍改革非常积极,正在抓紧“户籍法”的立法调研,您认为中央暂时还没有启动户籍制度总体改革方案的原因何在?
王太元:我得声明一下,所谓“公安部已经向国务院上报了户籍立法总体方案”,这可能是媒体说的。户籍改革的总体方案,从部门利益角度出发,你就会知道这不是公安部一家能够搞得成的,必须得由国务院出面。
在这之前,中国惟一的户籍制度改革也是从国务院出来的。那是1991年搞的,1998年开始实施,比如放宽婴儿随父随母、亲属投靠、投资移民等限制。
这是一个大的工程,要动十几个部门,中央就得重新算账。仅户口本一项,如果你一声令下——换,若干亿就跑掉了。想要改革,首先要舍得花这笔钱。这只是一个例子。户籍制度上面附加了很多东西,如劳动制度、高考制度、医保制度等,这使户籍制度改革成为一个综合性难题,必须有相关配套措施跟上。
尽快修订户口登记条例并出台《户籍法》,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法律基础。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启动起草户籍法的相关工作,将近年来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和各地探索的成功经验尽早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户籍制度法制化、规范化。
北方周末报:中国户籍改革有过欢喜,也有过“昙花一现”。户籍制度改革为什么这样难?现在的户籍制度应该立即废止吗?
王太元:我们现在所说的户籍制度,我把它叫做“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管理制度,整体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管理制度的转轨”。
因此,它所涉及的体制、法制问题很多,牵涉到每个地区的稳定、发展与和谐。而这些东西,都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保护。
因此,户籍制度的每一项变革,必然引起相关领域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应变革。如果没有这种配套变革,户籍制度改革就不能成功。以前各地所说的“破冰”、“突破”之类的改革,之所以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没有涉及到相关法制、体制的问题。
涉及到13亿人口的变革,可不是“过家家”,需要通盘考虑、稳步推进,所以立法非常重要。
关于你说的废止问题,我有两个声明:第一,四五十年来政治经济差距、不公平待遇,不是“废止”两个字能解决的;第二,我们要求取消的不是整个户籍制度,而是户籍制度中被计划经济时期强加进来的户口迁移制度。
整个户籍制度的核心是登记我们的住址、身份、亲属关系等状态,以便在生产、生活中运用和社会各方面的管理,这类制度是从古至今世界各国都不可缺少的,因而无法取消。
而户口迁移制度,是一个人想迁到某个地方生产、生活需要相关行政部门审批,这种审批想必我们多数人都深受其“难”,就不多说啦。
北方周末报:户籍立法好象一直在喊,可是“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难在哪里?
王太元:为户籍管理立法一直是一些全国人大代表的呼声。早在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就有代表提出要制定《户籍法》,建议从立法上将户口迁移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制定《户籍法》,不仅要将近年来户籍制度改革的成果固定下来,更重要的是应当确立户籍制度的终极目标,那就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迁徙自由权。
鉴于我国地区差异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又涉及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和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调整,需要通盘考虑,稳妥推进。所以,开展户籍立法的研究是当前首先应该做的。
我们现在所说的户籍,牵扯到人的生老病死、穿、吃、住、行、教育、就业等各方面,如果非要这样“捆绑”起来,我只能把它叫“国民待遇”。
要在一个具体制度的框架内解决整个国家的“国民待遇”问题,难度可想而知。因此,你们也许经常见到我们户籍主管部门通报给大家,户籍改革又前进了一步。但是你们接触到的各个方面,似乎总没有动静。
我们国家出台的很多文件,在行政程序上都叫“会签文件”,也就是相关部门逐个签署同意才能出台,有时候我们参与过的一些文件写出来的时候是几十条,十来个部门一转,剩下来的只有几条,这个文件只好作废了。
每一个部门都从自己的角度说自己负担沉重,因此,公安部门想改革也毫无办法。我们户口改革的所有文件,几乎都要经过国务院办公会来通过,即使这样,实行起来还是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