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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关于玉泉区溪水园小区1-6号楼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
内蒙古新闻网  09-04-08 16:17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1、关于一楼地面的处理意见:施工单位负责人说,如一楼住房要求重做就重做,如不重做以后出了问题按“承诺书”赔偿,“承诺书”附后。

  2、关于卫生间漏水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入住居民在装修卫生间前再次对卫生间进行闭水试验,若存在漏水马上通知施工单位再做一次防水。

  3、给水用的PP-R管变为PVC-U管有设计变更。

  4、对变形的窗户继续进行维修。

  5、对埋设不标准的电线管发现后及时进行更换。

  6、散水已进行了灌缝,对存在缺陷的地方进行维修。

  7、对7、9、10条存在裂缝处要请市建委专家做出鉴定后再拿方案处理。

  8、对阳台下基础的问题,设计院已明确设计图纸为用砖砌筑。

对以上处理意见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尽快实施完善。

稿源:  编辑: 赵翰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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