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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优化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
内蒙古新闻网  09-04-20 16:03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第二批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二连浩特市结合口岸实际,围绕“为民办实事”,不断加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使广大农牧民得到更多实惠。

  一是进一步优化惠民政策。重新修订了《二连浩特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将地方财政酬资标准从每年人均30元提高到100元;大病和慢病报销比例再次提高了10个百分点,取消了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和慢性病报销起付线,大病补偿封顶线由20000元提高到30000元,慢性病报销封顶线由1500元提高到3000元;列入报销范围的常见慢性病由原来的11种扩大到22种;参合农牧民当日在门诊检查后随即住院,门诊检查费用全部划入住院费用中补偿;在门诊发生的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白血病等慢性病特大额费用,年终累计并按医药费40%给与报销。

  二是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通过设立农牧民健康档案、便民医疗服务中心、适当增加候诊设施等,让病人候诊、就医有序,规范提供服务;积极推行弹性工作制,根据病人流量规律,合理安排不同时段、不同窗口工作人员为其服务,以确保患者尽快方便就医。每年并对参合农牧民免费体检一次。

  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医德医风教育,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宗旨服务意识,坚决克服问而不理、简单粗暴、漫不经心的服务态度。扩大医疗服务信息公示,让患者知情、知晓和理解。严格执行医师和护士年度考核制度和医德考评制度,加大治理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四是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认真落实辅助检查互认,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严格执行使用药品通用名,实行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和预警管理。同时,方便农牧民群众,简化报销程序,实行市内医疗机构当场报销制度。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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