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注重结合口岸工作实际,在学习中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际工作。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从源头上治理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连市出台四项措施:
一是足额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所有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足额缴纳保障金,否则不得开工建设。特殊原因不能足额缴纳保障金的,必须报市委政府审批。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工程开工后,建筑市场执法大队与劳动监察大队联合执法,每月进入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资发放情况。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给予停工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待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是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主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工单位加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书和工资支付记录卡作为劳动部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直接凭据。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随时现场为农民工发放工资支付记录卡。
四是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代施工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每月5日前,施工单位将上月工资表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核准后将农民工工资款划拨到银行专户,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