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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突泉县多措并举创新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09-05-05 11:57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兴安盟突泉县以“基层组织工作创新年”和“城乡互动抓党建、谋发展、促和谐”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突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了基层党组织工作。

  全面推进村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

  今年4月,突泉县以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成功开展了村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工作,即由群众直接推荐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再由广大党员直接选举村党支部书记,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竞选演讲、公开选举的办法,选出了一批党员群众满意的村“当家人”。共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书记171名,其中,原书记当选140名,占81.87%;新当选31名,占13.45%,平均年龄47岁,比公推直选前降低了2.5岁。

  积极开展“民主恳谈”试点活动

  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选择两个乡镇和两个县直单位,深入开展“民主恳谈”试点活动,就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重要工作等与群众进行定期沟通和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解答群众疑问,以进一步积累经验,完善制度,为下一步全县推开奠定基础。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结合村两委换届,在每个乡镇选择一个村进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试点工作。在试点村建立民主监督委员会,简称“监委会”。监委会履行监督职责,主要负责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广泛联系村民,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具体执行党务公开监督、村务公开监督、村级事务监督、村民民主理财和村组干部监督。

  试行村级组织民主决策“五步工作法”

  在全县12个乡镇选择12个村进行村级事务民主决策“五步工作法”的试点,通过推行“民主提案—民主议案—民主表决—创业承诺—监督实施”的五步工作法模式,探索建立一种简捷规范、切实可行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

  深化“双结对”,推进城乡党建“一体化”建设

  按照“城乡党建发展一体规划、城乡党建资源一体配置、城乡党建工作一体开展、城乡党建网络一体搭建、城乡党建业务一体考核”的“五个一体化”工作思路,深化“双结对”活动,实现城乡党建工作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扎实开展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工作

  以组织设置革新为突破口,努力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基层党建格局。在党员50人左右的村设立党总支,在党员3名以上自然屯,设立党支部,在村党总支下,根据农村医疗点、商业网点及农产品加工点等网点布局和各类农民组织的发展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党支部;对农村年老体弱的党员,单独设置老年党支部;在产业、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设立党支部。对已形成一定规模,在产、供、销等环节联系比较紧密的农业产业,依托产业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在各类行业协会中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把一定范围内从事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商贸等行业的会员党员组织起来,建立行业协会党组织;以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依托,联合生产基地和农户党员,建立龙头企业党组织;对从事农产品产、供、销服务,规模较大的各种经济合作组织,把业务相近的合作户党员组织起来,建立专业合作社党组织。

  试行农村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制

  建立“村民事务代办制度”,按照便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在县、乡镇、村分别设立县便民服务代理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代办点,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联动、规范有序的便民服务体系,切实为群众提供各种便捷服务。

  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双向述职”工作

  强化党组织书记职责,建立县、乡镇、村三级书记基层党建“双向述职”制度,采取“双向述职”方式,即:各级党组织书记除向上级党委述职外,还要向本级党员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职,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建立起各级领导齐抓共管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体系。(记者李中锋 通讯员张文华)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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