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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加大纠风力度为百姓打造"六安"环境
内蒙古新闻网  09-05-13 15:38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乌兰浩特市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努力把学习实践的过程转化为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满足人民群众新需要的过程,转化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过程,转化为为民谋利、为民造福的过程。今年乌兰浩特市将民生问题作为纠风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关系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全力打造“六安”环境,全心全意为百姓服务。

  一、加强对环保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打造安民环境。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不履行、不遵守环保法规以及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环保事件的行为。一是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进行排查,开展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清查环境污染源,集中整治对地表水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强化检查化工企业应对事故状态下防范环境污染的措施实施情况。二是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纠正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产的企业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确属违纪违规继续建设或生产的依照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三是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和采暖锅炉燃煤大灶问题。一季度通过“12369”环保热线受理群众反映问题62件次,切实解决了一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

  二、加强对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打造安康环境。加强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药品。一是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全面实施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购进、使用、贮存、索证及台账建账率达到100%,市区内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达到100%。“五一”期间食品办、监察局、工商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排查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完善健康建档工作,强化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监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强化农村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农村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统一培训严格管理,建立长效监管制度。三是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严把卫生许可证发放关,加大对旅店、洗浴、理发、美容等高危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其主动完善各项卫生设施,做好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工作。四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以《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深入厂矿企业对有职业病危害企业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填报工作。五是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完善学校卫生档案,对学校进行学生健康监测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六是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督。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为重点严肃查处“黑诊所”的专项治理工作。

  三、加强对救灾救助和低保资金等各种钱款物品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打造安心环境。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救灾救助(低保)资金等各种钱款物品有没有专款专用,有没有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挪用、骗取救灾救助(低保)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玩忽职守,擅自改变低保条件等问题;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进行复查,不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生活情况,出现应保未保、多保、错保等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利用工作之便骗取低保金等问题;是否存在向救助申请人索要财物,收受申请人钱物,刁难申请人等问题。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相关部门制定了《乌兰浩特市城乡低保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着力解决低保工作中出现的程序不规范、动态机制不运转等问题,杜绝“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的发生,使低保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为坚决查处低保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制定了《乌兰浩特市低保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规定,确保每一分钱、每一份物品用于受灾群众、困难群众,使资金监管安全,让人民群众放心。

  四、加强对社保、医保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打造安保环境。健全和完善社保、医保基金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严肃基金管理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避免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和违规投资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重点对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等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加强对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打造安教环境。加强对“两免一补”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管,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实行教育局领导联系服务学校巡视制度,对学校进行全天候监控,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端正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和“民评教”活动,弘扬良好师德,规范从教行为。

  六、加强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打造安居环境。加强政策执行过程监管,全面落实惠民政策,让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确保政策惠及民众。2008年乌兰浩特市廉租住房建设面积为8000平方米,合计171户。2009年新建廉租住房总建筑面积44920平方米,1021户。(记者李中锋 通讯员华波)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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