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乌兰浩特市委、政府特别重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把住房保障工作列为今年“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盟委委员、市委书记赵云翔在乌兰浩特市召开的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上提出的“五个要”中,第四个“要”就是要改善民生促和谐,在普惠人民群众上下功夫。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乌兰浩特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争取并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兴安盟住房保障工作政策措施,认真做好低保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未达到15平方米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保障金的发放工作,逐步推进租赁补贴由办事处统一发放逐步向银行发放过渡。2009年全市预计享受租赁补贴户数达5600户,支付租赁补贴资金860万元,每户每月分别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与上年度持平。与此同时,计划建设5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工程已全面启动,其中:北滨河和谐小区廉租住宅楼建设面积5000平方米,地槽已开完;南滨河和谐小区廉租住宅楼建设面积21000平方米,利民小区廉租住宅楼建设面积24000平方米,两处正在进行征地拆迁。以上廉租房项目计划09年底全部建设完成,届时将有1000余户低收入家庭喜迁新居。
为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从去年开始,乌兰浩特市委政府就历时4个月,对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为低保家庭无房户、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未达到15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不足300元的住房困难家庭以及低收入家庭。共受理申报廉租房的家庭7000户,符合登记条件的有6500户,其中低保家庭4300户、低收入家庭2200户,并完成建档工作。经审查,去年共有4300户符合廉租房条件家庭享受到租赁补贴,保障面积达14.1万平方米,保障人口达9260人。发放补贴金366万元。根据每户享受低保人口的不同,每户每月将分别享受105元至175元不等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开发建设2万平方米370套经济适用住房。同时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建设规模0.6万平方米、126套,廉租房和部分经济适用房将于近期交付使用,真正实现让低收入人群住有所居。(记者李中锋 通讯员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