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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面铺开
内蒙古新闻网  09-06-01 15:00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5月14日,乌兰浩特市召开了2009年乌兰浩特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会议,乌兰浩特市商务局、供销社及各镇、办事处、工作部、呼和马场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拉开了乌兰浩特市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序幕。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国家商务部为开拓农村市场、建设和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出台的一项重大举措。旨在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该工程从2005年度开始在部分省、市、县进行试点推行,工程提出用三年时间,在试点区域内培育出25万家左右“农家店”,形成以城市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自2006年乌兰浩特市被国家商务部批准为试点市以来,已改造124个农家店,获得国家直补资金71万元。

  今年以来,在乌兰浩特市委、政府的领导下,乌兰浩特市商务局积极牵头组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年初,乌兰浩特市商务局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具体事宜,并制定了2009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二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争取社会的支持,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三是科学规划,规范改造标准。根据乌兰浩特市现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布局,葛根庙镇、太本站办事处、卫东办事处和呼和马场被确立为今年农家店建设重点。根据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改造标准,明确了重点建设日用品农家店,实行农家店质量回访制度、中期评估制度等。四是统一标准、认真筛选。通过实地调查摸底,将对日用百货店按照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有关标准进行初审,确定改造名单,为下一步开展店长培训、改造工作奠定基础。今年计划发展农家店80个,可获国家直补资金48万元,此项工作计划8月份改造完成,9—10月份迎接自治区商务厅验收。(记者李中锋 通讯员华波 赵则澎)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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