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笑话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正文
山西民间社火:九曲黄河灯会
内蒙古新闻网  09-06-04 16:35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九曲黄河灯会

  黄土高原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荒莽而博大,辽阔而粗犷。九曲黄河灯会就是诞生在高原厚土上的富有特色的民俗之花。

  正月十五,是我国传统年节中最快乐的日子,山西各地都要举行灯节,灯节里最有情趣的就是转“九曲黄河阵”。晋北平鲁县西南一带的村庄,转九曲的活动更盛。每年农历正月十五、二十、二十五、二月二,都要举行九曲黄河灯会,会期多达五天,少则三天,白天唱戏,晚上转九曲。方圆几十里的邻村乡老,亲朋好友都携男带女,赴会观赏。

  九曲,即用木杆或玉米杆扎成弯弯曲曲的道路,有出口,有进口,宽约一米,游一次行程约一公里。木杆或玉米杆均为两米高,按规定的距离和路线串栽在地上,用绳子在灯杆中间连接,上端置直径12至15厘米的圆形木质灯托,再用色纸裱糊20厘米高的灯罩,内放胡油灯点燃。木杆上的灯数,一般为365盏(闰年另加30盏),一盏灯一天,象征一年365天。灯场中心,栽一根高达七至十米的“老杆”,上面挂有大灯笼,并置有烟火,等待点燃。灯场外面有许多用块炭垒砌成的圆锥形的“旺火”,夜间点燃,火光冲天,供游人观赏和取暖,为灯场不可缺少的陪衬。

  遇有瑞雪降落,天空飘拂着薄薄的雪花,灯场里点燃着盏盏灯火,更富诗情画意:近看,竖成列,横成行,似朵朵荷花含苞待放;远观,繁星点点,光明灿烂,宛若五彩缤纷的银河落地。待到吉时,“灯官”入场,鸣炮三声,这时场内的灯光亮起来,场外的“旺火”燃起来,秧歌队被红着绿,手持红绸走进场内。踢鼓子秧歌队扮演“封公子”的,高声唱着:

  一刹锣鼓用目观,

  四海龙王正面站,

  我队敬香把神参,

  保民四季得平安。

  秧歌队领舞的男角称“鼓子”,女角谓“拉花”。男角随着唢呐曲牌进行表演,动作刚劲有力,敏捷利落;女角的表演轻盈细腻,温娴多情,队员们舞着红绸,给夜空抹上了片片红霞。接着,各种社火队伍,以及村中男女老少,也依序进阵。人们自由自在地转悠倘祥,一派热闹景象。那些平素很少出门的妇女,也在这个时候看红火,游九曲。在花灯中,他们沿着灯杆连成的纵横回旋的道路绕来绕去,有的游出去了,有的游不出去又绕了回来,引起一阵阵欢笑。当活动进入高潮,老杆上的焰火点燃,上下鞭炮齐鸣,会场群情激昂,欢声雷动。那些老年人也在儿女们的搀扶下进入灯场,转至老杆下面,十分虔诚地绕老杆行走一周,再用双手摸摸,当地讲究“摸摸老杆,祛病延年”。那些充满朝气的青年也会浮想联翩,他们想象着生活的道路好似这九曲黄河阵一样曲折蜿蜒,需要人们克服艰难,奋勇向前。

  九曲黄河灯会自唐代就已兴起。相传,当时平鲁县西部有条太罗河(今关河),左拐右弯,经九道弯才可出境汇入黄河。每逢大雨降临,山洪暴发,河水如脱缓的野马,四处奔流,泥石随流而下,尤其是转弯处更深受其害,牲灵淹没,民舍冲毁,田禾吞尽。人们在自然灾害面前无能为力,只好乞求龙神保护,免受其害。于是,兴起点灯,供奉龙神,希望每年人畜兴旺,五谷丰登,俗称“点平安灯”。因为这种民俗活动最早在九道弯河岸边的村庄兴起,所以又称为“九曲黄河灯”。后来,不知过了多少年,由于地壳的运动,太罗河干涸,自然灾害减少了,最早出于避害趋利目的的富有宗教色彩的九曲黄河灯会,演变成为一种娱乐性的活动。人们在辛勤劳作一年之后,从四面八方汇聚在这里,共度良宵佳节,盼望人寿年丰,使古老的黄河披上了盛装,焕发了青春。

  关于九曲黄河灯会的来历,山西各地有着不同的解释。有的说它最早起源于祭把道家鼻祖老子,九曲实质上就是道家阴阳太极图的变形。有的说它是古代战争中的迷魂阵图形。更具体的解说是,商朝末代君主商纣王凶狠无道,姜子牙受西伯侯文王邀请领兵伐纣,直把商纣兵马打得节节败退。为保商纣江山,当时商朝太师闻钟请来好友赵光明率兵抵御,赵光明不幸丧生。其妹“三霄”(赵光明的三个妹妹)为给兄长报仇,设下九曲黄河阵让姜子牙破阵,最后“三霄”阵破人亡。后人为感念赵光明及其“三霄”为朋友尽义气不惜牺牲生命,特把九曲黄河阵演变成游艺活动,供人们观赏。

  九曲黄河灯会的诸多解释,正是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民众心理的积淀,它们共同赋予这一悠久的民俗活动以更丰富的文化内涵。

稿源: 黄河新闻网  编辑: 李中锋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