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单位的党组织、各指导检查组:
为推动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在全县创建一批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典型,现就学习实践活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单位
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单位党组织。
二、创建标准
按照“活动主题突出、实践特色鲜明、基础资料完善、工作措施配套、保障机制健全”的原则,示范单位要达到“九个一”标准,即: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配套一个学习宣传阵地、撰写一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畅通一条民意“绿色通道”、完成一篇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完善一套长效运行的工作制度、创新一项富有成效的活动载体、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一批为民利民的实事好事。
三、创建要求
1、健全档案资料。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学习笔记、理论研讨、调研报告、分析材料、计划总结、规章制度、学习实践理论成果等资料分类整理,规范建档,作为典型培育、推广经验的第一手资料;
2、创新活动载体。要不断深化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开展以送政策、送项目、送科技、送法律、送温暖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3、解决重点问题。要结合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主要工作,集中力量解决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科学发展的实际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让党员群众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
4、建立工作机制。要从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创新,建立一套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工作制度,努力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明确目标责任。县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单位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各检查指导组要做好示范单位创建的落实、指导、推荐等各项工作,形成联系领导精心指导、检查指导组密切配合、创建单位高度重视的创建工作格局;
2、突出特色,培育亮点。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要求,积极创新,善于创新、大胆创新,着力突出行业特色、部门特色、磴口特色,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争先创优;
3、建立制度,狠抓落实。为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信息上报制度,要求每周向办公室报送进展动态2篇,按照“三个阶段、八个环节”的时限要求,每次提前3天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阶段、本环节的典型经验材料。
磴口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