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笑话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盟市旗县专题 正文
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建示范单位的通知
内蒙古新闻网  09-06-10 16:27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单位的党组织、各指导检查组:

  为推动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在全县创建一批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典型,现就学习实践活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单位

  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单位党组织。

  二、创建标准

  按照“活动主题突出、实践特色鲜明、基础资料完善、工作措施配套、保障机制健全”的原则,示范单位要达到“九个一”标准,即: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配套一个学习宣传阵地、撰写一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畅通一条民意“绿色通道”、完成一篇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完善一套长效运行的工作制度、创新一项富有成效的活动载体、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一批为民利民的实事好事。

  三、创建要求

  1、健全档案资料。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学习笔记、理论研讨、调研报告、分析材料、计划总结、规章制度、学习实践理论成果等资料分类整理,规范建档,作为典型培育、推广经验的第一手资料;

  2、创新活动载体。要不断深化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开展以送政策、送项目、送科技、送法律、送温暖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3、解决重点问题。要结合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主要工作,集中力量解决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科学发展的实际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让党员群众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

  4、建立工作机制。要从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创新,建立一套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工作制度,努力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明确目标责任。县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联系单位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各检查指导组要做好示范单位创建的落实、指导、推荐等各项工作,形成联系领导精心指导、检查指导组密切配合、创建单位高度重视的创建工作格局;

  2、突出特色,培育亮点。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要求,积极创新,善于创新、大胆创新,着力突出行业特色、部门特色、磴口特色,要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争先创优;

  3、建立制度,狠抓落实。为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信息上报制度,要求每周向办公室报送进展动态2篇,按照“三个阶段、八个环节”的时限要求,每次提前3天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阶段、本环节的典型经验材料。

                                      磴口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13日

稿源: 磴口县新闻网  编辑: 苏布德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