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莫旗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人为本,以民需为导向,真正落实司法为民措施,采取了增设巡回法庭、扩大巡回审判案件范围、加强巡回法庭规范化建设、创新巡回办案工作机制及多样化的巡回办案方式等一系列措施,切实减轻了春耕期间农民的诉讼负担。
一是要求各业务庭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选择一定比例的典型案件,如侵权、抚养、赡养、相邻关系、宅基纠纷等案件,深入到乡村、社区巡回开庭,让群众全程旁听案件审理。
二是在没有设法庭的乡镇各增设一个巡回审判法庭。各巡回审判法庭因案因地制宜,向村组、田间地头幅射,扩大巡回审判的案件范围,扩大巡回审判的覆盖面,以切实解决农民群众无时间、无精力打官司的难题。
三是切实加强巡回审判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巡回审判工作中,坚持以调解为主的原则,坚持与基层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相结合,与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相结合,与指导民调工作相结合,与速裁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巡回审判工作的调解机制、速裁机制、诉调对接机制和法律咨询机制。
仅2009年5月份,莫旗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共巡回办案126件,占全部案件的48.5%,参加旁听人数达5200多人,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16件,占所结案件的92.06%,判决案件10件,均息诉服判,其中涉及春耕农民切身利益案件45件。(中共莫旗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