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之初,内蒙古仅有可以勉强维持通车的驼道1021公里。到2000年,全区还有1个旗县不通油路,71个乡镇(苏木)和2902个行政村(嘎查)不通公路。
从“十五”开始,我区在交通运输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牢牢把握国家加大对西部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和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不断加大建设力度,加快发展步伐,先后实施了“旗县通油路工程”、“县际公路工程”。特别是进入“十一五”以来,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到2010年底,全区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苏木)通沥青(水泥)路, 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嘎查)通公路的规划目标,又持续实施了“乡通油路工程”和“村通公路工程”,“四大工程”的实施,真正使全区农村牧区公路建设插上了腾飞的羽翼,步入到了跨越式发展的崭新阶段。仅2006至2008年的3年间,全区就完成农村牧区公路建设投资234亿元,建成农村牧区公路5.1万公里。其中2008年完成农村牧区公路建设投资多达107亿元,建成农村牧区公路2.3万公里。
截止到2008年底,内蒙古农村牧区公路总里程已达到12.3万公里,其中:县道25171公里,乡道34505公里,村道63681公里。全区1235个乡镇(苏木)有1143个通油路,通油路率达到92.6%;12306个行政村(嘎查)有9274个通公路,通公路率达到75.4%。基本形成了连接国省干道,遍及农村牧区的乡村公路网络,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极大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强劲发展。
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实现了高速度,农村牧区公路的养护工作也实现了同步发展。几年来,随着农村牧区公路中沥青和水泥路面的不断增加,我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从2007年1月开始又启动了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明确了旗县人民政府在农村牧区公路建养中的主体责任,特别是用制度形式规定了农村牧区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的筹措方式,一个稳定的投资机制正在建立。在此基础上,旗县交通主管部门通过管养职能分离,组建了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公司或养护大队,采取县道和乡级公路中的油(水泥)路由专业队伍常年养护,村道和乡级公路中的砂石公路由公路所在乡镇(苏木)政府采取发动群众集中整修、沿线农牧民承包或通过“一事一议”的民主决策方式,由农牧民以资代劳交由专业队伍代养等办法,保证了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扎实推进。到去年底,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全面养护工作已相继展开,为农村牧区公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