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正行风 树立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良好形象
行风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行风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属于社会服务窗口部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几年来,全区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坚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和要求,在树立服务意识,延伸和扩大服务范围,为群众提供更具体、更周到的服务方面下功夫,在行风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鄂尔多斯市达旗运管所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优质文明服务具体体现在为群众办实事上,行风建设一直处于先进行列,受到了中央文明办、交通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表彰。
2004年8月10日,自治区运管局收到车主赠予的"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秉公执法 清正廉明" 锦旗。近几年,全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行风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了以提高社会满意度为目标的"形象工程"建设。1997年以来,运管局坚持推行政务公开制和社会承诺制。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细化和量化了上下联动制、窗口唯一制等执法责任制度,并且每年作为责任目标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从2001年开始,运管局确定把加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行风建设作为道路运输管理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提出要以提高社会满意度为目标,推出了十三项便民措施。
二是开展标兵运管所创建活动。自2000年以来,连续五年组织开展了"规范化运管所"创建活动,并且积极组织全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参加了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开展的"规范化服务达标竞赛"。以创建各级文明单位为子目标,积极投入到创建自治区级文明行业活动中。目前,全区所有基层运管所工作环境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行风明显好转,各项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是抓典型,促联动,推动行风建设向纵深发展。2003年9月,在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运管所召开了全区道路运输队伍文明建设现场会。在这次会议上,确定了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建设成学习型、服务型、透明型、廉洁型的部门。
依法行政 强化道路运输管理制约机制
强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制约机制,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有效行使道路运输管理职能的客观要求。几年来,全区运政管理部门统一思想,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执法水平,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了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确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2001年以来,全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没有发生一起因行政执法错误而败诉的案件。主要做法是: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的使用和管理,保证执法程序的合法性,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运,运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在执法文书中增加了"违法行为陈述申辩意见书",给当事人以陈述申辩的权利,规范和完善执法程序,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相统一,充分体现了在执法中努力实践以人为本思想的决心。在运管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中,基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普遍使用了规范的执法文本。我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杨利民和自治区法制局领导的好评。
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度,继续推进道路运输法制化建设。为促进依法行政,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正确实施,结合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七项制度》,制定并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此规定融合了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法制宣传制度、法律培训制度、执法情况报告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举报投诉制度、行政应诉制度,是对我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综合性规定。
三是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七项制度。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七项制度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和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正确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运管局通过深入贯彻执行七项制度,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同时促进了依法行政。
四是严格进行岗位培训。
几年来,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工作水平,增强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在自治区交通厅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培训期间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即培训由自治区交通厅指定的教学机构负责,日常管理由驻军教官负责。培训结束后严格考试,考试合格方可领取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此外,还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特点,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职工培训,如通过组织培训学习和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
为全面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十五"运政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实施计划,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管理干部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满足我区道路运输发展的需求。自治区交通厅从2005年5月至8月集中进行了四期全区道路运输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廉政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运用、物流管理理论及其应用。全区的365名运管处(局)的正副处(局)长、运管所(站)的正副所(站)长参加了培训。
规范市场 创造道路运输健康发展的宽松环境
按照交通部的统一部署,把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货运输秩序做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重点。在营造企业内部服务环境和外部经营环境上下功夫,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搞好运输市场的治理整顿,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道路运输各类无照无证经营的"黑户"、"黑车",保证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几年来,全区道路运输机构重点开展了以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和"倒客"、"甩客"、"宰客"等严重侵害旅客利益的违章活动,实现了长途客车无"黑车",出租车"黑车"率不超过1%的工作目标,有效地净化了运输市场。
二是开展了质量信誉考核和树立诚信企业活动。开展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在全区汽车一、二类维修企业中开展了创建"诚信企业"活动,公开服务承诺,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建立诚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对交通运输业服务"窗口"的环境进行了治理整顿。按照"三优"、"三化"服务标准,整治了汽车客运站、长途客车、客运出租车服务环境。在全区运输企业推广了巴运集团总公司创建"巴运情"服务品牌的经验和做法,广大道路运输企业在提高运输服务水平、树立品牌意识上下功夫,纷纷打造具有自己特色的服务品牌,将我区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加快农村牧区客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十一五"重大历史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也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作为了首要任务。加快农村牧区客运发展是道路运输业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运管局将以服务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为宗旨,遵循"立足需求,合理布局;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集约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路、站、运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加快农村牧区客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牧区客运通达深度。一是制订农村牧区客运发展规划。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配置运力资源。四是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步伐。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减轻农村牧区客运经营者负担。同时加大力度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乱摊派,提高农村牧区客运经营者的积极性,提高车辆的利用率,提高农村牧区客运的经济效益。逐步建立起农村牧区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的长效机制。
要实现农村牧区客运又快又好发展,必须要解决好几个问题:一是解决好调动地方积极性的问题。二是解决好国家投资与社会出资的问题。三是解决好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问题。四是解决好量与质的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处理好量与质的关系,既要保证数量,又要保证质量;二是在大力发展农村牧区客运的同时,要注重提高农村牧区客运的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注重数量与质量,把发展农村牧区客运这项民心工程办好、办实,真正办成人民满意工程。
在新的历史时期,运管局将努力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道路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做到高效廉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积极推动行业进步,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国民经济的先行作用,努力开创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