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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振国:三十年耕耘路 二十六载交通情
内蒙古新闻网  09-06-25 08:42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高振国,开鲁县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在交通战线上奋斗了二十六年,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忠诚诠释了他对交通事业的无限热爱。他先后多次被评为市、县“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文明执法典型”。

  勇担重任不辱使命

  2002年冬,全市小额养路费征缴试点工作在开鲁县实施,高振国被任命为地方养路费征稽所所长,负责全县小型车辆养路费征缴工作。万事开头难,为了摸索小额养路费的新路子,他边征缴边深入乡镇、集市进行调研,并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让车主明白交纳养路费既是义务,又是责任,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增强征收力度,高振国积极争取公安交警大队和乡镇派出所的配合,采取上路征收和入户征收两种收缴方式。试点工作开展当年,开鲁县完成养路费征缴234万元,为全市小额养路费征缴工作的全面推广树立了样板。在具体工作中,高振国勤于思考、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创新性地提出了根据不同季节、车型和车况,灵活机动地确定不同的收费方式和标准,这一举措,赢得了车主们的普遍认可。针对全县二、三轮摩托车养路费征收危险性大、费源潜力也大的实际,高振国争取政府支持,协调好交通、公安、交警大队、乡镇场派出所的协同作战能力,采取宣传路检和入户征缴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由于措施得力,二、三轮摩托车征缴工作成绩显著,每天的最高征费额上升到1万元以上。2008年,他带领全所人员征收养路费465万元,创历史新高,在各旗县排榜首位。在他的带领下,地方养路费征稽所6年时间,征收小额公路养路费16,906,294.84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交通事业的发展。2008年和2009年,高振国先后被开鲁县人民政府授予“开鲁县地方养路费征缴工作突出贡献奖”和“全县交通工作先进个人”。

  秉公执法不殉私情

  无论是收费还是管理,都是涉及同一个问题,就是秉公执法。高振国认为:作为领导,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决定着从事心爱事业的成败,公平正义是执法者的道德底线。在收费过程中他以身作则,拒绝一切“人情车”“关系车”,经常以“换位思考”的角度做求情者的工作,实现了小额收费“应征不漏”。另外,高振国在工作中敢于“碰便”,遇到“刺头车主”寻衅滋事,千方百计逃避交费,甚至暴力抗缴,他以强制的手段让对手屈服。多年来,高振国有多少次被车主谩骂、恐吓、殴打,他已记不清。家人劝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那么认真干嘛,万一有个闪失可咋办!”每当这时,高振国总是付之一笑:这样的工作性质出现这样的情况很正常,再难的工作也总得有人干。亲戚朋友找上门,要求照顾,他二话不说一口回绝:如果你们都不支持我,别人谁会支持我?人人都不交养路费,交通状况何时才能改善。正是从他身上体现出的热情和执着,证明了他对交通事业的无限钟爱。

  岗位变换激情不减

  2008年年末,由于税费改革,高振国被调回运输管理所工作,任副所长,分管客运工作。凭着二十六年的交通工作经历,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工作角色从收费型转向管理型的转变。春运期间,根据开鲁客运实际,他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杜绝带病车、超载车和无证车上路,创下了春运期间无一起客运事故发生的佳绩。今年3月份,按照区市两级运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开鲁县开展了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高振国又一次被推到风口浪尖,同时也给予了他再次展示工作能力的舞台。数字虽枯燥,但最能说明问题:打“黑”工作开展以来,他带领外勤稽查人员纠正处理客车违章41台次,批评教育15台次,警告罚款26台次,罚款额32200.00元,其中报废1台,行政拘留1人,停业整顿客车3台,出租车停业整顿4台……通过治理整顿,出租车市场秩序井然,“黑车”不敢在公开场合出没。全县出租车司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他们自发地组织起来,当街燃放鞭炮,为高振国和运管所赠送锦旗,高振国的工作再次得到了群众的赞同和认可。

  高振国说他特别喜欢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常提的一句话: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其实是有责任感有事业心的真正共产党员发自肺腑的企盼和追求的目标,由此可以看出,事业面前,他始终激情似火。

  开鲁县交通局:孙玉荣

稿源: 内蒙古交通厅  编辑: 巴菊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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