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盟委、乌兰浩特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乌兰浩特市司法局通过公开栏、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入户等形式,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联系点干部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召开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相互谈心的基础上,认真查摆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深层次原因。经过梳理分析,进一步理清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政府的战略部署和区域经济中心工作,为推动乌兰浩特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在全市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和学法、普通干部职工主动学法的学习格局。同时,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不断创新普法教育形式和方法,依托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共举办法律咨询30余场,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专题法制讲座50场,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次,大大增强了辖区居民和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和意识。
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按照“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各基层司法所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半年来,乌兰浩特市各级调委会共排查民间纠纷255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充分发挥了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帮教安置工作强力推进。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要求,开展一系列“帮教安置”活动。认真落实刑释解人员家属困难月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妥善的安置了刑释解教人员2人。
司法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政法装备的要求,经我局积极争取多方协调,争取到中央政法装备资金,为基层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摄录机和警务用车等装备,为乌兰浩特市深入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法律援助工作蓬勃开展。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村屯开展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据统计,半年来,共接待法律咨询8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46件,挽回经济损失达30万余元。同时,积极为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公证处共办理公证1279件,为辖区低保户、刑释解教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用,由优秀律师、公证员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服务,有效提高了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在城市房屋拆迁、改造等热点、难点事务中,宣传政策、法律,依法办案、办证,公证工作、律师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律师代理各种诉讼案件431件、解答法律咨询75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件120件,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作用。同时也让居民群众真正得到了法律服务的实惠,切实维护了乌兰浩特市司法公平与正义。(记者李中锋 通讯员华波)